12月1日起 生鲜食品将禁用“美颜灯”

  • 2023-11-29 10:56

  说起“生鲜灯”,也许大部分市民并不熟悉,但你一定注意过,在超市、农贸市场上销售的肉类、水果等摊位及展柜安装的红色或其他颜色的照明灯。在灯光的照射下,肉类、水果色泽鲜艳,品相极佳,可买回家后再看,却发现并不“养眼”。这种让生鲜食品看起来新鲜红润的灯,就是我们俗称的“生鲜灯”。据悉,自12月1日起,此类“美颜灯”将全面禁用,生鲜产品也将褪下“美颜滤镜”。

百花市场肉类销售摊位已将“美颜灯”更换成LED灯。

  记者调查:部分生鲜销售摊位仍在使用“生鲜灯”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生效。《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距离《办法》施行不足一周,我市各大超市及农贸市场“生鲜灯”的使用情况又是如何呢?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农贸市场及商超,发现部分生鲜销售摊位仍在使用“生鲜灯”。

  11月22日,记者在大武口区某超市看到,该超市精肉区售卖新鲜猪肉的冰柜内侧上方安装着淡红色的照明灯,在红色灯光的“加持”下,肉类看起来色泽红润,十分新鲜。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销售人员对即将实施的《办法》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走访了大武口区百花市场,看到这里的鲜肉销售区灯具均已更换成接近自然光的LED灯。没有了红色“美颜灯”的“加持”,更便于消费者观察生鲜食品的“素颜”。

  “今年九月,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就已经对辖区市场内生鲜食品摊位使用的照明灯进行了检查,目前,百花市场内生鲜食品摊位的照明灯符合相关规定。”大武口区百花市场相关负责人岳军说。他表示,百花市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场内“生鲜灯”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排查,后续也将根据排查的实际情况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生鲜食品照明灯。

  有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 确保新规如期落实

  没有了“生鲜灯”的增色,是否会影响生鲜食品的销售呢?多名肉类销售摊位摊主表示:只要品质好,不使用“生鲜灯”也不会对产品销售产生不良影响。“我家销售的肉类很新鲜,所以用不用‘生鲜灯’都没什么问题。我相信只有商品质量过硬,才会有回头客。”大武口区百花市场鲜肉销售摊位的摊主表示。

  “今年九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工作人员在百花市场内宣传了《办法》新规,并对广大商户进行了详细讲解。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农产品销售商户在《办法》正式实施前更换‘生鲜灯’,改用接近自然光的照明灯,并向农产品销售商户发放禁用‘生鲜灯’告知书。同时,告知市场开办方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改造,保障新规定按时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大武口区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岗工作人员徐国灿说。

  “我们将继续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成效,还生鲜产品‘本色’,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心的消费环境。”徐国灿表示,新规施行后,将对不符合规定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田倩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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