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诚信 你我同行|化工企业违规充装气瓶受处罚

  • 2024-03-28 10:19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化工有限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了充装,依照相关法规对其失信败德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在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随机选取了部分气瓶进行检查,发现其中的3只气瓶在检验有效期满一个月内进行了充装,6只气瓶无法提供使用登记证明及充装证明。

  经查,该公司共有554只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且无法提供相应手续。该行为违反了《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8.4充装单位和人员基本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记者 朱玉浩)

  • 【责任编辑】:安树晴
  •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